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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"珊瑚虫"爬在互联网自由与侵权边界 | ||
作者:佚名 著作权来源: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5-4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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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匪还是英雄?
自3月20日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结果公布至今,声援网站上已有5000余条网友支持“Soff”的留言。
Soff真名陈寿福,未满28岁的他已两次因涉嫌侵犯著作权吃了官司。2006年8月,腾讯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;2007年8月,腾讯公司再次以侵犯著作权进行非法谋利为由起诉他。
陈寿福吃官司的缘由是他写了一组名为珊瑚虫的程序,能让网民在使用腾讯QQ聊天工具时不受广告的骚扰,而且是免费使用,许多网友都将珊瑚虫误认为是腾讯QQ的一款。而事实上同样的功能,腾讯QQ也可以提供,只是要收费。
第一次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审判:责令陈寿福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;第二次,也就是今年3月20日,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审判: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,对其违法所得117.28万元予以追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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