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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
作者:海关总署    海关备案来源:海关总署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5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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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,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文件:
    (一)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(限申请人为境内法人);
    (二)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(限申请人为境内自然人)或者护照、回乡证、台胞证等旅行证件的复印件(限申请人为境内或者境外自然人);
    (三)境外商业登记注册机关签发的商业注册文件或者证明的复印件(限申请人为境外法人)。
    申请人应当在上述文件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核对无误”字样并予以签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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